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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3 14:51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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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所属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深入发展,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9]28号)精神,现就高新区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会员评家”)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实施“强基创先工程、开展活力工会建设”为总抓手,坚持“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在建设“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内容

    (一)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建会程序,提高建会质量,25人以上企业应当单独建立企业工会委员会,建立健全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工会“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建设,依托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组建行业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加强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设,联合基层工会规范建立工会分会、工会小组;按照《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选好配强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加强会员会籍管理,重点抓好劳务派遣工和农民工入会工作,职工入会率达到100%。

    (二)促进科学发展。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深入开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以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五小”活动为内容的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推动滨海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履行维权职责。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积极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大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依法选举职工代表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不断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协助和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四)实施素质工程。贯彻落实滨海新区总工会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创新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大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着力抓好“大学习、大培训、大提高”,实现职工素质工程在建会单位的全覆盖,推动建立职工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引导机制、培训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职工学习成才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培育体现“滨海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特点、实践特色、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先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切实成为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和职工全面发展的力量源泉。

    (五)服务职工群众。落实工会工作为科学发展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理念,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指导帮助职工就业,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民主制度、工作制度;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落实会员评家制度,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保障会员民主权利;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使基层工会领导班子达到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目标;按照“双亮、四健全、六个有”标准规范建会。(“双亮”即“基层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要在企业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企业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牌匾,工会主席以佩戴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形式亮明身份。“四健全”即单独建会的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工会分会和工会小组。“六个有”即做到“有工会组织基础台账、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工会公章、有工会法人资格、有单独经费账户、有活动纪实手册”。)

    三、方式步骤

    (一)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100人以下的一般召开会员大会,因生产经营等原因不能召开会员大会的,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会员(代表)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的三分之二以上。

    成立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本级工会和会员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3至7人。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主持会员评家工作过程,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二)会员评家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三)会员评家前(至少一周)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评议工作一般应由不兼任本单位工会主席的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

    准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相关材料,主要有: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报告,大会测评监票人员名单、大会测评办法,大会主持词、总监票人主持词,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表、会员评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会员(代表)出席情况报告单、会员(代表)参加测评情况报告单、测评票收回报告单,测评统计结果报告单、测评结果报告单,党委领导讲话稿、工会主席讲话稿、上级工会领导讲话稿。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

    被测评基层工会会员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之和在80%以上的,为会员群众满意基层工会(工会主席);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之和在60%-79%之间,为会员群众基本满意基层工会(工会主席);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60%的,为会员群众不满意基层工会(工会主席)。

    会员评家的结果和原始资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以备上级工会考核基层工会(工会主席)或申报推荐工会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查阅。

    四、奖惩办法

    (一)把会员民主测评满意等次作为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三年以上获得满意等次的模范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地或上级“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依据,并可免检免评一年;对获得满意等次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对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或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工会,该年度不得申报推荐为上级工会的各类先进集体;对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或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工会或对工会主席(副主席)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其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申报推荐为上级工会的各类先进个人。

    (二)对会员民主测评不满意的基层工会,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对已获得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上级工会可撤销其称号。

    对会员测评不满意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党组织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程序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三)基层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会员评家必须达到满意等次。

    附件1:《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表》

    附件2:《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计票结果报告单》

    附件3:《会员评工会主席民主测评表》

    联系人:袁婷 84806623

    2023年8月8日